“家庭常用药基本退出医保”?
“家庭常用药基本退出医保”? 确有其事?
信息时代的来临,信息被大众获取的途径多种多样,但也出现了很多不实消息被误传的情况。因此我们在接受信息的时候,需要懂得辨别真伪注意别被误导。
近日,网传“千余种药品退出医保”“九月份起家庭常用药基本上都不进医保了,例如:999复方感冒灵、京都念慈庵、钙尔奇、双黄连、三九胃泰、六味地黄丸、桂林西瓜霜、活血止痛膏,奇正膏药等等等,全部踢出医保改为全额自费。”
医保用药事关每个人,尤其还都是家庭常用药,上述传言迅速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热议。医保药品目录是否在调整?又是否有药品被剔除出目录呢?
各省医保药品目录的确在调整
首先,据上海辟谣平台记者求证发现,各地医保药品目录目前正在调整,有药品被剔除出医保目录是属实的。不过,剔除的药品是有范围限定的:
根据2019年8月10日《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<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>的通知》要求,各省要在3年内逐步消化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。也就是说,各省医保药品目录中,相比国家《药品目录》调增部分中的乙类药品,要被剔除出去。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,地方从2020年开始,要在3年内按照第1年40%、第2年40%、第3年20%的比例开展调出工作。且消化过程中,各省应优先将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药品调整出支付范围。
2019年8月10日的《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<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>的通知》。
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,2020年需完成40%省级增补品种的消化。
根据上述文件的精神,各省都在陆续出台2020年度的医保药品调整目录。目前云南、湖南、吉林、天津、河北、安徽、西藏已公布第一批退出医保药品名单与退出期限,调整期限有7月1日、9月1日不等。以云南为例,今年第一批将消化335个药品,其中如:乙醇(酒精)、碘伏、皮炎平、气痛散、复方地塞米松、草珊瑚含片、感冒消炎片等均进入退出名单。目录调整7月1日施行,据统计,共计有超出国家医保支付剂型药品、复合药、国家明确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、国家重点监控药品和4个未成功续约的谈判药品在内的2031个品规药品被调出云南省医保目录,不再享受医保报销。
不过,截至目前,上海还没有公布相关调整目录。“千余种药品退出医保”这样的表述,至少在上海来说,是不实的。
传言中的9种药品改自费了吗?
传言中还称“家庭常用药基本退出医保”,并举了999复方感冒灵、京都念慈庵、钙尔奇、双黄连、三九胃泰、六味地黄丸、桂林西瓜霜、活血止痛膏,奇正膏药共9种药品为例。这些药品是否属于“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”而被剔除出医保目录?
记者查询了2019年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名单。由于国家医保局公布的药品目录列出的都是“药品的中文通用名”,但传闻中则是品牌名、通用名和商品名均有,较难一一对应。如“京都念慈庵”实则是药品的品牌名,其药品产品有蜜炼川贝枇杷膏、枇杷糖等多种;又如“三九胃泰”,通用名应该是“三九胃泰颗粒”,商品名则是“999三九胃泰颗粒(无蔗糖)”。
在国家药品目录中,记者找到了传闻中涉及的以下药品:复方感冒灵片(胶囊、颗粒),川贝枇杷膏(片、胶囊、颗粒、糖浆),蜜炼川贝枇杷膏,碳酸钙D3口服常释剂型,碳酸钙D3颗粒、剂,三九胃泰颗粒(胶囊),六味地黄丸,桂林西瓜霜,活血止痛膏,双黄连片(胶囊、颗粒、合剂、口服液)。仅奇正消痛贴膏没有搜到。可见,传闻药品中的绝大部分都进入了国家药品目录,并不属于要被剔除的“调增的乙类药品”。
传闻中涉及的上述药品,都能在国家药品目录中找到,并不属于要被剔除的“调增的乙类药品”。
但是,一款药品有时会有多个厂家生产,如蜜炼川贝枇杷膏全国就有多家药厂生产,“京都念慈庵”只是其中一个品规。具体到某个品牌的对应药品是否进各地医保,还要看该品牌是否在各地药品采购中成功中标。在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上,记者搜到钙尔奇D、三九胃泰(胶囊、颗粒)、双黄连(合剂、颗粒、口服液)、六味地黄丸等药品均有相应企业的产品进入上海的采购目录。
在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上,如六味地黄丸就有多家药厂的产品进入上海的采购目录。
综上所述,“家庭常用药基本退出医保”的传言不属实。
未来还有以下几类药品将被剔除
今年7月31日,国家医保局又发布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》,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。8月17日,国家医保局公布了相应的调整工作方案。根据方案,以下8类药品将不被纳入《药品目录》: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;含国家珍贵、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;保健药品;主要起增强性功能、治疗脱发、减肥、美容、戒烟、戒酒等作用的药品;酒制剂、茶制剂;各类果味制剂(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)、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(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)等。
有减也有增。新增拟纳入医保范围的药品有: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;纳入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2018年版)》的药品;纳入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、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,且于2020年8月17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在内的7类药物。
根据上述方案,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,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。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医保药品保障需求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、承受能力、目录管理重点等因素,确定当年《药品目录》调整的范围和具体条件,研究制定调整工作方案,依法征求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布。
这一政策将调整哪些药品,也请网友关注国家医保局公布的相关目录,切勿轻信不实信息,以讹传讹。(作者:白璐 毛锦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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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海南省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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